會計師:本所公司設立常見問題Q&A |
公司設立常見問題Q&A
一、若開始委託設立需準備什麼資料? 答:設立第一階段須預查公司名稱,應準備: 1.公司名稱2~3個 2.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.營業項目5~10個 營業項目提供方式 1.點選和眾首頁右下角倒數第2個藍色框框〝營業項目〞,輸入定義內容查詢後提供代碼。 2.若您知道哪間公司與您所要營業的產業相近,可連結〝全國工商行政入口網〞查詢其公司公示資料,勾選貴公司所需之營業項目後提供 。 3.告知貴公司產業、商品為何,由事務所代找後供您確認。 二、每階段資料要如何交給事務所? 答:設立分為3階段,第1~2階段傳真或掃描Mail即可;第3階段為簽名文件,準備完成後通知本所,將請快遞前往收取正本。 三、住家可以登記公司嗎? 答:登記可以,但若設立後遭稽查,且不符土地使用分區辦法及建築物使用用途,則需遷址,避免被罰款。 四、住家登記公司後,房屋稅、地價稅調整多少? 答:房屋稅1.2%→3%、地價稅2‰→10‰,房屋稅可申請1/6營業用,5/6住家用。 五、統編、發票多久會核准? 答:若3階段文件全部備齊,設立於新北市的統編2~3天會核准,設立於新北市以外縣市的統編一個禮拜會核准。統編核准7天後負責人即可辦理購票證購買發票。 六、公司章程是否要自己提供? 答:若委託設立案件,事務所會提供制式章程。 七、資本額有無最低限制? 答:沒有規定,但建議不要低於10萬元。 (必須可以負擔開辦費 ex.租金、押金、事務所代辦費用等…) 八.行號、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為何? 答:1.行為為無限清償責任,有限/股份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(以出資額為限) 。 2.行號可申請小規模營業人(免用統一發票) 。有限/股份有限公司為一般營業人。 九、有無營利事業登記證? 答:已於98/4/13廢除,行號的替代文件為核準函+抄本;公司則為核準函+設立登記表。 十、資本額什麼時候可以動用? 答:統編核準後即可做公司營業上的動用!(須取得發票或收據或相關佐證) 以上是公司設立最常問的10個問題並簡要的回答,如需詳情歡迎來電(02)2257-1108 分機58。 和眾會計師事務所 工商組 |